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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评选“自强之星”活动通知

2022年04月16日 12:39  

评选要求:

1.获20-21学年度国奖、励志及21-22学年度助学金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以及相关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至少得过1次学习奖学金。

4.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各类学生工作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在同等情况下,担任学生干部或获得过校级表彰者优先。

5.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我价值,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活动形式:

以答辩形式进行评选,参与评选者需从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制作PPT展示自我风采,分享自立自强事迹。

报名方式:

将报名表和PPT(文件命名:自强之星+班级+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艺术学院资助中心指导老师陈琳老师的QQ邮箱547207326@qq.com

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5日0点—4月25日24点

活动奖励:

院级奖项:按照人数比例评选出2-5名“自强之星”候选人,获相应证书并报送参与校级评选。

校级奖项:

获学院推荐的候选人,需填写《成都文理学院“自强之星”申请表》,如实说明申请缘由,并提供入校以来成绩单(需有教务处公章)、所获学习奖学金、荣誉称号复印件等资料,并以个人经历结合自立自强事迹的详细介绍,字数不少于2000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结合材料具体情况对学生申请对参选人进行评选,评定结束后,评选出成都文理学院2021-2022学年度“自强之星”,并授予校级“自强之星”证书。

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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